转发《关于评选表彰岳阳市教育学会系统2022年“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中心,各县级电大:
现将岳阳市教育学会下发的文件《关于评选表彰岳阳市教育学会系统2022年“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的教职工,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重视自身建设,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健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岳阳市教育学会章程》,行为规范;
2.认真完成市教育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教育学会的各项学术活动,过程严谨;
3.积极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调查研究、教改实验和咨询服务,成绩显著。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热爱教育学会工作,积极开展教育科研、调查研究、教改实验和其他学会活动,在工作成绩显著。
三、参评范围
(一)“先进单位”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各基层中小学校。
(二)“先进工作者”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工作人员,各中小学校专兼职教研管理人员或教研骨干教师。
四、评选名额分配
1.各县(市)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由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推荐。原则上,“先进单位”推荐数,各县(市)和岳阳楼区不超过5个,其他各区不超过2个;“先进工作者”推荐数,各县(市)和岳阳楼区不超过5人,其他各区不超过3人,其中必含高中(或义教)学段基层学校专兼职教研工作人员至少2人。
2.市直教体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由市教科院综合室推荐。原则上,“先进单位”推荐数不超过1个,“先进工作者”各单位不超过1人。
特殊情况另议。
五、评选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和市直各教体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先要依据参评条件进行自评,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填写《岳阳市教育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参评表》(附件1)和《岳阳市教育学会先进工作者参评表》(附件2),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于1月2日前报我会秘书处(参评表和材料均一式两份),由我会组织实施差额评审,并通报结果。
六、表彰奖励
由岳阳市教育学会向“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杨雨婷
电话:0730-8651577
(见附件)请进学校网站主页进行下载
附件1:岳阳市教育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参评表
附件2:岳阳市教育学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参评表
原件通知-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岳阳市教育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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