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的教职工,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本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实行限额推荐制。具体数额为:各县(市)和岳阳楼区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项;其他区分别不超过4项;省级示范性学校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项,市直其它各教育单位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项。
二、推荐要求
1.同一推荐单位内容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一项,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报一项。
2.推荐的成果中,由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
三、申报材料
1.纸制材料
(1)《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含《成果持有者承诺书》,一式3份,式样见附件2)。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等)及其相关附件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的刊物等,各1份)。
(3)反映实践过程和效果反响的佐证材料(如媒体报道等,各1份)。
纸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每一份材料于左侧独立装订。纸制申报材料以每一项成果为单位独立装盒(原则上不超过2盒)打捆,材料盒正面粘贴申报材料清单(式样见附件3)。
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2.电子材料
(1)《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成果主体材料中的研究报告。
所有电子材料集中在一个文件夹或压缩包,以成果名称命名。
四、材料提交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严格按省厅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汇总后于2022年2月27日前将推荐报告(自拟)、《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需word版和盖章PDF版)、将所有电子材料集中在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主体+成果名称”命名,统一压缩发送到电子邮箱81626116@qq.com),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雨婷
电话:0730-8651577
(见附件)请进学校网站主页进行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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