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省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和优秀成果培育及推荐评奖》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中心,各县级电大:
湖南省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含原省家长学校研究会移交的“十三五”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 2019 年进入后期研究和结题鉴定阶段,为了提高省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引导多出“看得见、用得上、实效好”的成果,健全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机制和规范课题管理,引导我省群众性教育科研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和优秀成果培育及推荐评奖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让所有立项课题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后期研究工作,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层面形成和应用研究成果,必须有充足的研究时间,为此,课题研究的截止时间定在 2020年下学期末:2018 年及以后滚动立项(以后继续受理有重要研究价值和相应研究实力的课题立项)的课题到时候将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进展,或结题鉴定,或根据主持人意愿顺延为“十四五”立项课题继续开展研究.
二、从 2019 年上学期开始,对按照课题研究方案计划的研究时间确实完成了研究工作,达成研究目标,形成了最终研究成果的课题,应依据《湖南省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分期分批,有计划认真组织结题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应着重对课题成果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鉴定,促进提升课题研究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结题鉴定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下学期末。
三、为了引领我省群众性教育科研的广泛开展和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鼓励教育学会课题成果参评省级和国家级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我会决定发挥学术委员会专家资源优势,对经过中期检查评估,经市州教育学会、市州教育局关工委和省属相关分支机构推荐的优秀课题进行跟踪指导和培育,对结题鉴定产生的优秀课题成果进行评奖,评奖方案和相关工作程序将在 2020 年下学期发布。市州教育学会和相关省属专业委员会承担对一般课题优秀成果参加评奖的推荐工作,大体按照立项课题数 60%的比例,确定本市州或专业委员会的参评课题,并上报参评课题名单,上报课题材料时须包含每个课题的成果等级鉴定结果以及经过规范整理的课题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材料。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评奖范围是已结题的课题,结题截止时间:4月30日)
联系人:杨雨婷
电话:0730-865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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