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中心,各县级电大:
现将湖南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的教职工,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规定范围
我省推荐成果除符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以下成果已获国家级成员奖则不能参评):
1.2016-2020年产生的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中已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优秀成果。
2.被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优秀成果。
3.其它突出成就和重大影响力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上交电子稿和纸质稿
1.提交《申报评审书》(附2模板)一式6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各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和
2.发送《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附3模板)材料电子版,并将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word文档以“申报者姓名+课题名字"命名,将总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联系人:杨雨婷
电话:0730-8651577
邮箱:816261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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